會不斷的進步,人們渴望生活品質提高,促使了醫療產業的進步,醫療型態更為多元,健康檢查等醫療服務越來越普遍。再而國民餘命的逐年增長,行動不便的民眾渴望得到方便醫療服務,也使醫療院所服務業慢慢走向社區、居家…等廣泛服務。政府為管理這些不同類型的醫療服務,於醫事相關法規中訂定了各醫事人員相關之支援報備原則。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2條第一項說明:「醫療機構之醫事人員,除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外,前往他醫療機構執行業務,應依各該醫事人員法律規定,經事先報准,始得為之。」,由上述辦法說明醫事人員離開執業場所進行相關業務時必須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報備核准,或越區前往他醫療機構執行業務者,應報經所在衛生主管機關核� ��,並副知執行地衛生主管機關後才能進行相關醫療業務,此辦法為管理醫事人員的動向之外,更是保障民眾的醫療品質服務,因為醫療行為屬於高度專業且影響民眾...... 原文詳見:了解醫事人員支援報備,關心你我醫療品質權益
本文轉載自 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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